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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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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0

来源:青少处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体育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涌现出来的群众办体育的新的尝试。其目的是为广泛吸引广大青少年参加日常体育活动,激发他们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探索素质教育的新的形式与途径,成为学校体育一种很好的延伸和补充,同时也是发现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渠道。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双减”工作的深入推进,为规范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运营模式,维护青少年体育健身合法权益,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康有序发展,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山东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办法”涵盖的条款

  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分为总则、申报条件、审评程序、管理监督、服务保障和附则。阐述了办法制定的依据、原则、管理主体及实施主体;俱乐部实行星级管理,分为5个星级;明确各星级的责任管理单位、评定审核流程以及评定周期;明确了考核复核撤销等级称号的相关规定;对星级俱乐部给予相应的支持,视情况优先进入学校提供体育服务、择优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训等。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管理权限。厘清了有关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省体育局统筹负责全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和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落实;各市级体育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区域内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评定、管理、服务工作。   

  (二)实行星级管理制度。根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规模和质量共分五个星级,初始等级为一星级,最高等级为五星级。评定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评定工作,其中三星级及以下俱乐部由设区市体育主管部门直接认证,四星、五星级俱乐部由市级体育部门初审后报至省体育局核查认证。每年进行一次评定,每次评定有效期为三年。

  (三)给予扶持政策。根据俱乐部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取得的实效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对获得星级的俱乐部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对获评较高等级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参评参审相关创先评优、资金扶持等项目并符合申报条件的,择优给予倾斜、推荐。并可参加省优秀运动队后备人才基地评定、可优先推荐其通过政府或学校购买体育服务进入学校、并准许参加各级各类机构举办的业务培训。

  (四)强化教育管理。明确提出俱乐部在活动开展中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强化以体育人的功能,在增强体质的同时,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相关链接:

  http://ty.shandong.gov.cn/zwgk/zcfg/gfxwj/202406/t20240626_4739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