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体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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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由山东省体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电子版在山东省体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dfgw.gov.cn)公布,欢迎查阅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请与山东省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286号,邮编:250002,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0531-51761909,电子邮箱:sdtyj@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体育局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通知要求,以《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办公厅便函〔2021〕160号)为重要依据,以省局官方网站为主要载体,着力将全省体育工作动态新闻、规范性文件、财政、人事等方面的信息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山东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解读了《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对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公务员考录、应急管理等信息都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45条,其中通过局官方网站公开3190条,政务微博公开5448条,政务微信公开807条。

  奥运会、全运会信息发布方面。刊发新闻23个整版近10万字;官网发布信息119条,奥运子网页发布信息152条;齐鲁体育微信公众号和体育晨报公众号发布信息52条和58条,其中体育晨报视频号、公众号播发夺金时刻及精彩时刻24条,38个奥运海报在整个赛事期间阅读和转发量达5万多次。制作夺金精彩瞬间视频68条,体能大练兵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要求落实依申请公开。今年以来,我们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今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做好保密审查;二是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要求各处室一律在各类文函的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拟定为“不予公开”的要有充分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等作为依据;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每年根据立、改、废等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对失效的文件及时标注失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省体育局把网站、微博、微信等多个平台形成的“新媒体矩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专栏设置,及时发布信息,主动解读政策,正面引导舆论,为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设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加强与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山东电视台等省内重点媒体和齐鲁网、鲁网等网络媒体的合作,及时发布信息,扩大了信息公开受众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一是按照国家和我省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明确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及各处室的职责分工。二是制发《山东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置和各项工作要求。三是及时调整编制主动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做好动态更新。四是进一步抓好培训考核,召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会,邀请省政务公开工作专家为大家授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监督考核。及时调整信息公开职责分工,理顺内部关系,加强人员配备,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查范围,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加快门户网站改版进度,优化版面设计,丰富信息内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四是重点改进政策解读方式,督促相关业务处室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本机关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任务要求,明确各处室的责任分工。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省体育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1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主办4件,会办2件;政协提案主办4件,会办4件,分办2件。建议提案的内容主要涉及加快建设体育强省、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持续加大反兴奋剂力度、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等方面,所有建议和提案已经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在网站公开,征询意见表反馈率满意度达100%,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件数为15件。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制作“两运”视频,改变传统单一宣传方式。东京奥运会期间共制作奥运视频38条,体育晨报视频号、公众号播发夺金时刻及精彩时刻24条,与山东选手相关的《人在奥运年》8条,冬季奥运会项目宣传片15条,资料留存6条;收集发布东京奥运会相关视频35个,时长约220分钟;收集发布山东参赛运动员的比赛、领奖照片529张;制作两个以山东奥运冠军为主的《五星红旗我为你骄傲》MV。协助灯塔党建在线“灯塔大课堂”栏目拍摄制作《巅峰荣耀——“齐鲁奥运健儿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