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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3届夏季奥运会有功集体和个人拟奖励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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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9

来源:人事处

  在第33届夏季奥运会上,我省体育健儿获得5金4银6铜共15枚奖牌,创造了我省参赛奥运会的最好奖牌成绩,共打破2项亚洲纪录、创造1项奥运会最好成绩,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贡献了山东力量。为表扬奖励我省体育健儿的优异表现,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经研究,拟对第33届夏季奥运会有功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期间,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省体育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东省体育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531-51761861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286号体育局办公楼(邮编250002)

  附件:第33届夏季奥运会有功集体和个人拟奖励名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体育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第33届夏季奥运会有功集体和个人拟奖励名单

    一、省政府记大功

    (一)集体记大功(4个)

    山东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个人记大功(25名)

    李越宏、孙梦雅、练俊杰、陈梦、齐迎、冯彬、杨浚瑄、苏炜德、葛楚彤、梁育帅、马振昭、孟令哲、严林、景影、王峰、吴颢、张永杰、李维宾、王爱民、潘龙、盛伟才、李国、李湧、尚作涛、马安会。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记大功

    (一)集体记大功(4个)

    山东省威海体育训练中心

    山东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二)个人记大功(4名)

    刘金飚、赵建秋、毕明军、郝丕彪。

    三、省体育局奖励

    (一)个人记功(26名)

    崔宸曦、孙一文、季新杰、张展硕、张博文、殷梦蝶、王梦洁、刘晓鑫、阮洪婷、苏琪、王笑、孙悦、杨飞飞、祝晓林、金浩、石宏达、高蓓蓓、李岩龙、马卫国、刘震、刘鑫、王西国、刘波、魏巍、韩海涛、孙常青。

    (二)个人嘉奖(2名)

    于海成、邬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