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作者:产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17

来源:

各市体育(教育和体育)局、统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8号)总体部署,大力实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突破行动,构建全面及时、科学规范的现代体育产业统计体系,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的通知》(鲁统字〔202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提升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体育强省建设目标,各级体育部门和统计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着力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全力推进“四上”企业培育纳统工作,为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到2025年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6000亿元以上、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2%左右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体育产业统计工作体系。省体育局、省统计局成立体育产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省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开展。各级体育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成立本级工作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专项经费,配备专用设备,强化与同级统计、大数据、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健全部门间名录信息及数据共享机制。

(二)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办法。严格执行体育产业统计分类要求,规范体育产业统计调查指标,优化体育产业统计核算制度。推动体育产业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直报制度,加快统计工作平台应用。推进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标准化建设,规范数据采集、使用、发布等行为,加强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估,不断提高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效能和统计数据质量。

(三)提升体育产业名录质量。各级体育部门切实做好

体育产业单位名录摸底、比对和核查工作,确保体育产业基本单位名录库、体育产业“四上”企业库应统尽统、及时更新、准确无误。建立全省体育产业重点企业名录库,做好体育产业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等类型企业标记。各级统计部门应及时向同级体育部门提供上一年度体育产业“种子”企业、“准四上”企业名单。

(四)做好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各级体育部门应加强对在库重点体育企业、体育产业“四上”企业、“准四上”企业、“种子”企业的扶持培育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企业诉求,进行分类梳理,“一企一策”制定扶持培育计划,开展惠企政策推送、问题化解、帮扶指导等服务工作,支持企业提质增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调动企业“升规纳统”的积极性,督促达到纳统标准企业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纳统。

三、组织实施

“提升年”活动贯穿全年,共分四个步骤。

(一)安排部署(3月下旬至4月上旬)

1.制定方案。根据全省体育工作会议部署,制定“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各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

2.修订制度。修订完善《山东省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制度》和相关配套办法,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提供依据。

(二)试点示范(4月上旬至6月上旬)

1.确定单位。选择济南、青岛、威海、日照四市作为试点,先行先试、探索经验。

2.试点方案。试点市结合本地实际和特点,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围绕主题、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积极主动推进工作开展。

3.实地调研。加强对试点市的调研指导、跟踪调度,适时召开试点工作推动会,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巩固提升试点成果。

(三)全面实施(6月上旬至11月底)

1.动员培训。组织召开全省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暨业务培训会,对“提升年”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开展名录库建设、剥离系数调查、升规纳统、“四上”及重点体育企业培育等业务培训。

2.推广经验。确定工作效果好、有代表性的市,适时组织召开先进典型推广会,交流经验、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对重点阶段任务进行强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3.督导考评。组织工作组赴各市开展专题督导,建立定点联系、全程督导和定期评估工作机制,定期通报督导工作情况,对各市工作进展成效进行动态考评。

(四)总结提升(11月底至12月底)

1.绩效评价。按照《山东省体育产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要求,组织开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评价,验收数据质量、评价工作绩效。

2.总结表彰。全面总结“提升年”活动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做法,研究深化统计工作规范化对策措施。对“提升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开展“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提升年”活动是提升全省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水平、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动员部署、协调重大事项、督导工作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各级统计部门要建立与体育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发挥专业指导作用,靠上帮助健全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制度体系。

(二)紧密协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体育部门各单位协调沟通机制,强化资源整合,汇聚各类数据,定期通报情况、交流信息、会商事项,形成协调、有序、高效的工作合力。要加强与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对接联系,完善政策协调、问题协商、数据共享等工作机制,畅通交流渠道,密切协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顺畅有效开展。

(三)督导考核。各市要将“提升年”活动各项重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责任状,细化项目指标,实行量化考核、达标管理,与年度评先创优工作结合,省体育局对工作进展快、实施效果好的市,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市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和负面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新闻报道、专题访谈、视频节目等方式,创新载体、灵活形式、丰富内容,广泛宣传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相关政策和企业培育典型案例,激发体育产业各类企业积极参加的热情,不断提高全省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水平。

  附件1.各市体育产业机构汇总表(2020年度).pdf

  附件2.主要名词解释.pdf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统计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