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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才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18
来源:
各市体育(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和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体育强省和健康山东建设,加快体育行业技能人才培养,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39号),省体育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中国体育彩票”山东省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战略任务,发挥全省体育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推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评、以赛促建,搭建全省社会体育指导人才互学互鉴交流展示平台,引领体育行业岗位人员不断提升职业能力,促进体育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山东省体育训练中心
山东省体育中心
山东省体育科学研究中心
山东省运动康复研究中心
山东省体育基金会
山东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山东省游泳运动协会
山东省体育职业能力发展协会
三、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社会体育指导
1.岗位知识: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道德、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营养学、健康体适能、健身运动计划、安全防护技能、特殊人群的健身运动、教学方案设计、运动计划设计及专项运动知识等。
2.岗位技能:体能、安全防护技能、运动计划设计与实施以及教学指导技能等。
(二)游泳救生
1.岗位知识:游泳技术原理、游泳救生知识等。
2.岗位技能:安全防护技能、障碍游泳、假人救生、抛绳救生、模拟救生等。
四、参赛选手范围
参赛选手需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相对应的专项条件,不分男女组别: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
2.山东户籍(非山东户籍者,需在山东工作,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二)专项条件
1.社会体育指导项目
(1)职业组:持有游泳、攀岩、滑雪、潜水任一职业方向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18-60周岁。
(2)专业组:在健身场馆从事教学、训练等相关工作,年龄在18-60周岁。
2.游泳救生项目
在游泳场馆从事教学、训练、救助等相关工作,年龄在18-60周岁。
五、竞赛组织方式
两项竞赛分为预赛阶段比赛和决赛阶段比赛。
(一)预赛阶段
预赛阶段为市级培训、选拔和比赛。由各市体育(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
(二)决赛阶段
时间:2023年10月18-20日(日程见附件1)。
地点:山东省体育中心(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286号)。
六、竞赛报名
各市体育(教体)局、国职培训机构、高校、健身俱乐部、体育场馆、社团组织、个人均可报名。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4-6人;游泳救生项目另报55岁(含)以上不老松2人;社会体育指导(职业组)项目无团体赛。
请于10月9日16:00前将竞赛报名表电子版、盖章扫描图片发至邮箱sdszjz@163.com(联系人:隗懋骞、高玉婷,电话:0531-51761935、51761933),电子文件名称命名为“xx市-游泳救生(或社会体育指导-职业组/专业组)-xx代表队”。
注:鼓励持游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同时报名参加游泳救生、社会体育指导(职业组)比赛。同一单位名称,原则上每个项目限报1支队伍。同一项目中,同一选手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在役注册专业运动员不得参赛。
七、报到安排
(一)报到时间
10月18日14:00前,参赛人员须以代表队为单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健康安全参赛承诺书》(附件6)集中现场报到。参赛选手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报到现场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约10元/人)。
(二)报到地点
山东省体育中心篮球馆(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286号)。
八、竞赛计分方法
(一)个人赛计分方法
1.个人单项赛
评分项目、用时项目满分均为100分。评分项目以实际得分为准;用时项目,根据用时长短进行排名并获得积分,用时最短者对应最高积分(即报名参赛人数),其他人员依次递减,最后按照计算公式“比赛用时得分=(本人排名积分÷该项参赛人数)×100”进行换算。
2.个人决赛
(1)社会体育指导项目
安全防护技能、专项体能成绩之和排名前40名的选手方可参加理论考试(如有缺项,不得入围),综合评出前18名参加运动计划设计及演示比赛。最终总成绩计算占比:安全防护技能占20%,专项体能占30%,理论成绩占30%,运动计划设计及演示占20%。
(2)游泳救生项目
安全防护技能、50米障碍游泳、50米假人救生和抛绳救生成绩之和排名前40名的选手方可参加理论考试(如有缺项,不得入围)。最终总成绩计算占比:安全防护技能占20%,50米障碍游泳、50米假人救生和抛绳救生3项共占50%,理论成绩占30%。
(二)团体赛计分方法
团体赛成绩最高分的队伍为第一名,其他队伍名次以此类推。
九、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1.设单项奖,单项比赛前8名,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2.设总成绩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胜奖和拼搏奖若干,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3.社会体育指导项目(职业组)、游泳救生项目总成绩第1名的参赛选手,符合推荐条件者,分别按程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已获得技术能手的不再重复推荐。
4.社会体育指导项目(职业组)、游泳救生项目,总成绩排名在参赛人数前10%的参赛选手,竞赛成绩合格者,分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晋升职业资格等级。
5.社会体育指导(专业组),总成绩排名在参赛人数前10%的参赛选手,给予一次省内免费高危体育项目(游泳、滑雪、攀岩其中一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机会,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团体奖项
团体赛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9个,团体优胜奖若干,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三)其他奖项
设优秀组织奖,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支持竞赛筹办的单位,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十、组织机构
竞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竞赛相关事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体育训练中心体育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竞赛的具体筹办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一)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各市体育(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密切合作,由体育(教体)局牵头,联合成立预赛阶段赛事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确保预赛阶段培训、选拔顺利进行。
(二)各参赛单位要严格落实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服务措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保障责任,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稳妥做好职业技能竞赛筹备和预赛举办工作。
(三)各参赛单位要遵循节俭办赛的原则,在预赛筹办过程中淡化形式、简化仪式、注重实效。
(四)各参赛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对竞赛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确保竞赛取得预期效果。
(五)各参赛单位要及时收集信息和总结经验,通过简报形式报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科、杨安霞
电 话:(0531)51761930、51761929
邮 箱:sdszjz@163.com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18日
1.竞赛日程.doc
2.竞赛报名表.doc
3.安全防护技能竞赛规程.doc
4.社会体育指导竞赛规程.doc
5.游泳救生竞赛规程.doc
6.健康安全参赛承诺书.doc